各(院)系、班级:
为深入贯彻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》,认真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〉的通知》,根据人才培养要求,现将《劳动教育》课程学习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课程性质
课程性质:公共必修课程,1学分。
课程名称:《高职劳动教育》。
二、本学期开课班级
院系 |
班级名称 |
会计系 |
无 |
管理系 |
物流231、物流232、物流233、 物流234、物流235 |
信息系 |
无 |
轻工系 |
汽修231 服设231 服设232 服设233 新能源231 新能源232 新能源233 汽车智能231、汽车智能232、汽车智能233 |
慈山分院 |
无 |
商务系 |
国商231,商英231、商英232,移商231, 电商231、电商232、电商233、电商234, 市营231、市营232,跨境231、跨境232, 商务数据231、商务数据232 |
软件工程 |
软件231、软件232、软件233、软件234、 软件235、软件236、软件237 |
三、学习方式
1.采用线上学习方式。
2.手机端:学习通app登录,进入学习空间的课程,即可开始学习。
3.电脑端:在浏览器网址栏中输入登录网址:http://qzjmc.fy.chaoxing.com。登录学院“网络学习平台”进入学习空间的课程,即可开始学习。
4.具体详见附件:学生尔雅通识课学习流程。
四、课程考核要求
1.学习完成时间: 3月18日—5月31日(5月31日后课程关闭,无法进行课件阅读及期末考试)
2.期末考试:课件完成任务点(95)%即可以参加考试,如不及格共有10次的重考机会。如缺考或者不完成学习任务的将进入下学期的重修名单,交重修费用后重新学习。
五.联系方式
本课程由公共基础部承担教学管理任务,如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详询。
联系电话:22467792(王秀珍老师)
办公地点:新教307
公共基础部
2024年3月11日